安全组织机构组长:龙巨副组长:季荣国、周敬文组员: 张璐、廉明军、孙佐刚、李凤祥、吴芳、李会永三、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措施1、确保工程安全实施的制度1)安全生产责任制度: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人,必须对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。2)安全管理制度:根据安全措施,和现场实际情况,由现场技术员负责技术交底。3)班前检查制度:技术员和安全员必须督促检查施工班组长、专业分包人员对安全措施、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。
防护栏杆应由上、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,高空外墙清洗,上杆离地高度为1.0~1.2m,下杆离地高度为0.5~0.6m。坡度大于1∶2.2的层面,防护栏杆应高1.5m,并加挂安全立网。除经设计计算外,横杆长度大于2m时,必须加设栏杆柱。
二、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:
1. 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,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~70cm深。钢管离边口的距离,不应小于50cm。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,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。
2. 当在混凝土楼面、屋面或墙面固定时,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。采用竹、木栏杆时,宁波高空外墙清洗,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∟50×5角钢,其上下各钻一孔,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、木杆件拴牢。